诉讼中挂靠人可以提出合同无效吗


在诉讼中,挂靠人是可以提出合同无效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法律概念。所谓合同无效,就是说这个合同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这是因为它可能存在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当事人有权对争议事项提出主张,其中就包括合同是否生效或者是否已经成立等问题。由于此类争议属于典型的民事法律问题,人民法院将依法受理并审理涉及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因财产权益和人身权益引发的各类民事诉讼案件,所以挂靠人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在法院的受理范围内。 另外,根据《民法典》规定,存在多种合同无效的情形,比如虚假意思表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等情况。在挂靠合同中,如果存在这些情形,挂靠人就可以基于此向法院提起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例如,若被挂靠人向挂靠人提供虚假信息,从而达成挂靠合意,这种情况下就损害了挂靠人的利益,该合同可能无效;再比如,如果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或者一方或双方采用合法形式掩饰非法主观意愿,又或者协议履行违反社会公众利益,以及涉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基础性规定等,这些情况都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以建筑行业为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如果建筑工程存在挂靠情况,就违反了这一强制性规定,该挂靠合同很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不过,在决定是否起诉提出合同无效时,挂靠人需要考虑到证据的充分性、诉讼的成本以及效率等问题。如果情况紧急,还可以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以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对于挂靠合同无效的情况,应依法进行处理。具体步骤包括:首先确认合同无效的原因;其次,双方可协商返还财产或进行折价补偿;如果双方存在争议,可以寻求调解或提起诉讼;最后,根据各方的过错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