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的医疗事故是怎样的?
我之前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要走法律程序。我想了解下法院判决医疗事故通常会考虑哪些方面,判决的依据是什么,以及患者能获得怎样的赔偿。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讲讲,让我心里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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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处理医疗事故相关案件时,首先会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相关规定。其中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错是关键。一般会通过医疗鉴定来判断,鉴定会从多个方面进行,比如医务人员是否违反了应尽的注意义务、是否严格遵循了诊疗规范等。 如果经过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法院在判决赔偿时,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的赔偿数额会根据医疗事故等级、患者的损害程度、患者的收入情况等多种因素综合确定。例如,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误工费则根据患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对于构成伤残的患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会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总之,法院判决医疗事故会综合多方面因素,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患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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