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造伪造金融票证罪是什么意思?


变造伪造金融票证罪,通俗来讲,就是通过伪造或者变造的手段来制造虚假的金融票证的犯罪行为。这里所说的金融票证,就像是金融交易里的通行证,是用于证明金融交易关系、权利义务关系的凭证。 要理解这个罪名,咱们得先弄明白什么是“伪造”和“变造”。“伪造”就好比是完全造假,仿照真实的金融票证,通过印刷、描绘、复制等方法,制作出假的金融票证,让它看起来和真的一模一样。而“变造”呢,则是在真实的金融票证基础上,进行一些改动,比如涂改金额、日期等,让票证的内容发生改变,变成对自己有利的样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四)伪造信用卡的。 这里提到的汇票、本票、支票,是常见的票据类型,它们在商业交易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是用于银行结算的重要凭证。信用证则是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支付方式,附随的单据、文件对于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至关重要。信用卡更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支付工具。 变造伪造金融票证罪的危害是非常大的。它破坏了金融秩序,让金融市场的信任度降低。因为金融票证代表着资金的流动和信用关系,如果这些票证可以随意伪造和变造,那么整个金融体系就会陷入混乱。同时,这种犯罪行为也会给受害者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比如,有人拿着伪造的支票去银行兑现,银行如果没有及时发现,就会把钱付给犯罪分子,而真正的账户所有者就会遭受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变造伪造金融票证罪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是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也就是他是不是故意去伪造或者变造金融票证。如果是因为疏忽或者误解而对金融票证进行了修改,可能就不构成犯罪。其次是行为的情节和后果,比如伪造的金融票证数量、金额大小、造成的损失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最终的定罪和量刑。 总之,变造伪造金融票证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也损害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公众的利益。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远离这种违法犯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