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
我和另一半打算协议离婚,已经写好了离婚协议书,里面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都做了约定。但我有点担心这份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不知道在法律上它能不能得到认可,所以想了解下协议离婚协议书到底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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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从法律角度来讲,一般情况下,满足一定条件的协议离婚协议书是有效的。 首先,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这意味着双方在签订协议书时,是自愿的,没有受到任何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例如,一方不能通过威胁另一方的人身安全或者以泄露隐私等方式迫使对方签订协议。 其次,协议书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比如,不能在协议中约定逃避债务,或者将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才会生效。在办理离婚登记之前,即使双方已经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并且该协议书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之后没有去办理离婚登记,一方想要离婚,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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