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仲裁协议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该仲裁协议是否有效?

我签了一份合同,里面的仲裁协议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我现在和对方有纠纷,想用仲裁解决,可又担心这个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的协议会不会无效。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仲裁协议到底有没有效啊?
展开 view-more
  • #仲裁协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仲裁协议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时该协议是否有效这个问题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它是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前提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从这一规定来看,明确选定仲裁委员会是仲裁协议有效的关键要素之一。 当仲裁协议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时,这种情况相对复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举例来说,如果甲和乙签订的合同中约定,若发生争议可提交A仲裁机构或者B仲裁机构仲裁。当争议发生后,甲和乙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决定向A仲裁机构或者B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仲裁协议是有效的,选定的仲裁机构可以受理该案件。 然而,如果甲想向A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乙想向B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双方无法就选择哪个仲裁机构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这个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的仲裁协议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此时,当事人不能依据该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而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其他合法途径来解决争议。 所以,仲裁协议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时,其有效性取决于当事人是否能就仲裁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若能达成一致,协议有效;若无法达成一致,协议无效。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