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找他家人是否犯法?


在法律上,当遇到他人欠钱不还,想要找其家人处理这件事情是否犯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债权债务关系的概念。债权债务关系是指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简单来说,就是谁借了钱,谁就有还钱的义务,这是基于他们之间的借款合同或者相关法律规定产生的。在一般情况下,债权债务具有相对性,也就是说,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要求债务人还钱。比如甲借给乙钱,那么甲只能找乙还钱,而不能直接要求乙的家人还钱。这一规定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借款合同就是一种合同关系,所以债权人通常只能向合同相对方即债务人主张权利。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债务人是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借款行为可能需要其监护人(一般是父母)来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找其家人要求还钱是合法的。 另外,如果债务人的家人自愿为债务人偿还债务,这在法律上也是允许的,属于债务加入的情况。但如果债权人采取威胁、恐吓、暴力等非法手段去找债务人的家人,要求其还钱,那肯定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债权人在追讨债务过程中如果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所以,在遇到欠钱不还找其家人的情况时,一定要依据法律规定,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