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子烂尾进行破产清算是否可行?

我买的房子烂尾了,开发商那边一直没什么动静,房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建好。我就想问问,像这种房子烂尾的情况,能不能让开发商进行破产清算呢?破产清算后我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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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烂尾楼清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房子烂尾的情况下,探讨是否可以进行破产清算,需要从多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白破产清算的概念。破产清算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没钱还债了,把它的资产卖了来还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出现了上述情况,是可以启动破产清算程序的。一般情况下,破产清算需要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对于购房者而言,房子烂尾时如果开发商符合破产清算条件,申请破产清算可能是一种选择。但这其中也存在诸多复杂的问题。从债权保障角度来看,购房者的购房款在破产清算中属于债权的一种。在清偿顺序上,《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购房者的债权通常属于普通破产债权。这意味着,在职工工资、社保、税款等清偿之后,才轮到购房者。如果开发商的资产有限,购房者可能无法全额收回购房款。而且,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房子建设可能会完全停滞,即使后续有新的资金注入或资产盘活,也需要经过复杂的程序和时间。 另外,除了破产清算,还有其他可能的解决途径。比如,政府相关部门可能会介入协调,寻找新的投资方来继续完成项目建设;购房者也可以通过集体诉讼等方式,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推动问题的解决。 总之,房子烂尾时进行破产清算理论上可行,但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权衡利弊,选择最有利于保障自身权益的方式。同时,也要密切关注相关法律程序和政策动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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