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户口没有迁到男方家如何离婚?
我和老公感情不和,想离婚,可我的户口一直没迁到他家。我不太清楚该走什么流程,不知道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是去民政局还是得打官司。想了解在这种户口没迁过去的情况下,具体要怎么办理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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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户口没有迁到男方家,并不影响离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商量好,对离婚相关的事情,像子女抚养、财产怎么分这些问题都达成一致意见 ,然后签一份书面的离婚协议。之后,双方带着身份证、结婚证,还有签好的离婚协议书,一起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确认你们确实是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和财产问题都有了合适的处理后,就会发给离婚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要是夫妻双方没办法协商一致,那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要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是被告住所地和他经常居住的地方不一样,那就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起诉的时候,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这些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受理之后会进行审理,看看夫妻感情是不是真的破裂了,然后根据情况作出是不是准予离婚的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相关概念: 住所地:就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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