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是不是就不用还钱了?
我自己经营了一家小公司,现在实在是撑不下去,想申请破产。但又担心欠供应商和银行的钱就不用还了这种想法是错的,不知道法律上对于破产后债务偿还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想弄清楚破产后到底还要不要还钱,怎么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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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并不意味着不用还钱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了解破产的概念。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不过,这并不等同于债务一笔勾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会成立清算组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算。清算组会接管破产企业,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在债务偿还方面,有严格的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只有当破产财产按照上述顺序依次清偿后,仍有剩余财产的情况下,普通债权人才能按比例获得清偿。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也就是说,如果经过清算,企业确实没有足够的财产来偿还所有债务,那么未偿还的部分债务才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豁免。但这并不代表一开始就不用还钱,而是经过合法的清算和分配程序后,在财产不足的情况下部分债务才不再偿还。所以,破产并非是债务人逃避债务的手段,而是一种在企业无法继续经营时对债务进行公平有序处理的法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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