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破产一次性安置费需要交个税吗?

我所在的企业破产了,给了我一笔一次性安置费。我不太清楚这笔钱需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毕竟这对我来说也挺重要的。想问问懂法律的朋友,从法律角度看,破产一次性安置费到底交不交个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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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置费个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破产一次性安置费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也就是说,个人取得的各类收入,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对于企业破产给予员工的一次性安置费,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这是国家考虑到企业破产这种特殊情况,员工失去工作面临生活压力,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对这笔一次性安置费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 所以,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员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但如果企业的破产程序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或者这笔所谓的“一次性安置费”并不属于政策规定的免征范围的款项,那就可能需要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来确定是否缴纳个税以及如何缴纳了。总之,判断的关键在于企业破产程序的合法性以及安置费的性质是否符合免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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