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的房产如何处理?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房子的问题让我很头疼。这房子情况有点复杂,是婚前我付的首付,婚后两人一起还房贷,房产证上写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产到底会怎么划分呢?想了解具体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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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时房产的处理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定。 首先,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购买且付清所有房款,同时取得房产证的,这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参与离婚时分割。按照《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并且不会因为婚姻关系延续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要是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也属于这一方的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对于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情况,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也不论是否载明共有人,更不论夫妻双方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一般平均分配。 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产权属于登记人,但要对另一方进行适当补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屋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取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价值的补偿 。 如果涉及父母出资,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另外,对于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一般法院不会直接判决房屋归哪一方,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谁来使用。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除另有约定或法定属于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以外的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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