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子归属是怎么判的?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和另一半在房子的分配上有很大分歧。这房子情况有点复杂,当初结婚前我付的首付,婚后一起还贷款,房产证上写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想了解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判这个房子的归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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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房子归属的判决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已完全支付购房款项并取得房产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这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归该方个人所有,另一方没有房地产权益。比如,小李在结婚前自己全款买了一套房并拿到房产证,后来和小张离婚,这套房就归小李。 其次,若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按揭购房,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要对另一方给予适当经济补偿。举例,小王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和妻子小赵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归小王,但小王要给小赵补偿婚后共同还贷及房子增值部分的相应金额。 再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比如,男方父母在其婚后全款买房,登记在男方名下,这房子就是男方个人财产。若双方父母都参与购房,会根据各自家庭出资份额分配房产。 如果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应公平合理分割。 在判决方式上,如果双方都主张房产所有权且愿意竞价,法院会支持;若只有一方主张,法院会委托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取得所有权的一方补偿另一方;若双方都不主张,法院会依申请拍卖房产,分配所得款项 。 相关概念: 婚前财产:就是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析产之诉:是指共有人之间因对共有财产的分割达不成一致意见而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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