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离婚时房子是怎么判的?
最近在和另一半闹离婚,现在对房子的判决情况不太清楚。我们这房子情况有点复杂,当初买房双方家里都出了钱,房产证上写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怎么来判决房子的归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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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闹离婚时,房子的判决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房子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时就直接判给这一方。像一方婚前付清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这房子就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还有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也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要是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要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婚后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就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如果双方对房屋有约定,比如在离婚协议里明确了房屋所有权归属,那就按照约定来执行。要是没有约定,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像双方过错程度等。如果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在分割房产时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另外,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一般房产归产权一方所有,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相关概念: 个人财产:就是明确属于夫妻中某一方自己的财产,像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都属于个人财产 。 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就是典型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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