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离婚时父母的房子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正在走离婚程序,现在对房子的判决问题很疑惑。这房子购买的时候我父母出了些钱,婚后我们俩也一起还过房贷。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怎么判定这房子的归属,是按照出资比例分,还是会考虑其他因素,想了解具体的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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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离婚时,对于涉及父母的房子的判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考量。 首先,如果是一方父母在婚前全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该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比如,小张的父母在小张结婚前,全款给他买了一套房并登记在小张名下,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就归小张个人所有。 其次,要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小李婚后,小李的父母出资为小李买了一套房并登记在小李名下,这房子就属于小李个人财产。若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再者,如果房子是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夫妻共同还贷,这种情况下房子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也就是说,法院会考虑房子的实际使用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对房屋的贡献等因素来做出公平判决。 相关概念: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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