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了房子会怎么判?

我和另一半正在考虑离婚,现在住的房子情况有点复杂。当初买房,双方父母都出了钱,房产证上写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离婚,房子法院会怎么判啊?是按出资比例分,还是会平均分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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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离婚时房子的判决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首先,如果房子是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离婚时就归这一方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像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些都属于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前就全款买好了房子并且取得了房产证,这房子就是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要是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方式就不同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例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一般会公平分割。 特殊情况也有不少。如果婚前一方用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且房子登记在付首付方名下,离婚时房子一般归产权登记方,但要给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要是一方父母在婚后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可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双方父母都出资的,一般按各自出资份额来分配房产 。 在判决过程中,如果双方都主张房子所有权且愿意竞价,法院会支持;只有一方主张的,法院会委托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取得房产所有权的一方要给另一方经济补偿;双方都不主张的,法院会依申请拍卖房产,分配所得款项。 相关概念: 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依法取得的,完全属于个人所有、支配、使用的财产,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在离婚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经济补偿: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因某些原因(如房屋产权归属对方,但自己有共同出资等情况),由获得财产的另一方给予的一定金额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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