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房产如何分配?
我和另一半打算起诉离婚,现在很纠结房产的分配问题。这房子情况有点复杂,是婚后买的,但首付大多是我出的,贷款也是我在还,不过房产证上写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房产会怎么分配,我能争取到多大比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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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时,房产的分配需依据具体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如果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平均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双方也可以协商,比如一方获得房产,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其次,要是房产是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离婚时仍归该方所有,另一方无权分割。例如,一方在结婚前就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就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 再者,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不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按出资比例等情况进行分割。 另外,对于婚后共同出资购买,但仅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协商分割或由法院判决。还有,如果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请求分割。 在您这种婚后购买,首付大多由您出且贷款也是您在还,但房产证写了两人名字的情况下,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一般会先看双方能否协商一致,若协商不成,会综合各种因素,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虽然您出资多,但具体的分配比例还是要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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