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老板转移钱后员工该如何获得赔偿?


如果公司破产老板转移了钱,员工的赔偿问题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公司破产时对员工的赔偿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具体来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例如,员工小李在公司工作了3年5个月,那他的经济补偿就是4个月工资;若工作了2年3个月,经济补偿则是2.5个月工资。 要是老板转移资产的行为被认定为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遇到公司破产老板转移钱的情况,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方面,员工对于老板跑路或转移资产的行为,可以向劳动局反映相关情况,寻求行政部门的帮助和支持。另一方面,债权人可以及时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破产清算后,应当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再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最后以清算资产,按照顺序清偿债务。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会优先用于支付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 相关概念: 破产清算:是指企业在无法偿还债务时,通过法定程序将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理和处置,以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程序。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给予劳动者的一定经济上的补助,用于弥补劳动者因失业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额外赔偿,一般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一定倍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