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撞死人,老板需要负什么责任?
我家亲戚在一家公司上班,下班路上开车不小心撞死人了。现在家属那边要求赔偿,公司老板也被牵扯进来了。我们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老板到底要不要负责,具体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所以想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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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下班撞死人,老板是否担责以及担责的具体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分析: 首先,若员工在下班途中致使他人遭受伤害,该行为属于员工的个人行为,并非在执行工作任务,这种情形通常不属于雇主责任范围。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老板无需对此承担赔偿责任,而是由员工独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如果员工是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导致他人损害,例如员工是在为公司送货、办事等工作相关的行程中发生事故撞死人,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即这种情况下老板所在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并且,当用人单位已经承担了侵权责任之后,如果发现员工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用人单位有权向该员工进行追偿。例如,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醉酒驾驶导致事故发生,存在重大过失,用人单位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该员工追偿。 另外,如果是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最后,如果员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死亡,且员工在事故中并非主要责任方,其家属有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取相应补偿,因为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事故涉及第三方责任,家属还可以同时追究第三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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