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拍照算侵犯肖像权吗
我在逛街的时候感觉有人在拍我,我不确定对方是不是真的在拍我。我就挺担心的,如果真被拍了,这算侵犯我肖像权吗?我想了解下到底在什么情况下被人拍照就构成侵犯肖像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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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拍照不一定算侵犯肖像权。 首先,咱们得知道什么是肖像权。肖像权就是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所享有的权利,简单说就是自己可以决定要不要让别人用自己的肖像,像能不能拍照、能不能把照片公开这些事儿都得自己说了算。比如你自己的照片,没有你的允许,别人不能随便拿出去用。 在法律上,认定侵犯肖像权通常有几个要点。《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一般来说,如果有人未经你同意就拍照,同时还满足以营利为目的这个条件,那大概率是侵犯肖像权了。比如照相馆没经过你同意就把你的照片放在橱窗里招揽生意,这肯定不行。就算不是以营利为目的,要是用丑化、污损等方式对待你的照片,或者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未经同意公开你的照片,给你造成了损害,也可能构成侵权。 不过呢,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不构成侵犯肖像权。像是在一些公开场合,为了新闻报道等合理目的拍照,比如记者拍活动时拍到了你,这一般不算侵权。还有像违法犯罪人员、失信被执行人等,对他们照片的曝光也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总之,判断被人拍照是不是侵犯肖像权,得综合考虑拍照的目的、方式以及有没有经过本人同意等多种因素。 相关概念: 肖像权:自然人对自己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享有的权利,包括制作、使用、公开等权利。 营利目的:以使用某人的肖像达到招徕顾客、推销商品的目的或直接以肖像制作成为或复制成为商品出售营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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