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要挟对方偷税进行敲诈算敲诈罪吗?

我知道有个人偷税,就想以此要挟他给我一笔钱。我不太确定我这种要挟对方偷税然后敲诈的行为,在法律上会不会被认定为敲诈罪,想了解一下具体的判定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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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敲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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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要挟对方偷税进行敲诈是否构成敲诈罪,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敲诈罪的基本概念。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到要挟对方偷税进行敲诈的情况,需要从几个关键方面来分析。首先是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就是说,你要挟对方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对方的财物,而不是其他正当的目的,比如只是为了让对方补缴税款等。 其次是客观行为,使用要挟的手段是其重要特征。要挟的内容可以是多种多样的,在这里是以对方偷税的事情相要挟。这种要挟行为会使对方产生恐惧心理,从而被迫交出财物。 再者是关于数额的认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不过,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如果要挟对方偷税进行敲诈的行为同时满足了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客观上实施了要挟行为并使对方基于恐惧交付了财物,且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就很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但如果数额未达到当地规定的标准,或者存在其他不构成犯罪的情节,可能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但也可能会面临其他的行政处罚。所以,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有很大的风险,不要轻易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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