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薪迫使员工辞职能否获赔?
公司给我降薪,想逼我自己辞职。我觉得这样很不合理,但又不太懂法律。我就想知道,在这种降薪迫使员工辞职的情况下,员工能不能获得赔偿呢?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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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降薪迫使员工辞职的情况下,员工通常是有可能获得赔偿的。 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要降低员工的工资,必须与员工协商并且达成一致,同时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变更。 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员工同意擅自降薪,这就属于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下,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就可能包含了擅自降薪的情况。 当员工因为用人单位擅自降薪而被迫辞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一般来说,降薪迫使员工辞职,员工是可以获得赔偿的。不过员工需要收集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降薪通知等,以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擅自降薪的行为,然后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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