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双目失明算医疗事故吗,该怎么赔偿?

我在医院治疗眼睛的过程中双目失明了,心里特别着急和无助。我想知道这种情况算不算是医疗事故呢?如果算的话,又该按照什么标准和方式来进行赔偿呢?我现在对这些一点头绪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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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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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双目失明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具体的事实情况。医疗事故,通俗来讲,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医疗事故的定义。判断双目失明是否为医疗事故,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首先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比如医生在手术操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用药错误等。其次是这种违规行为与患者双目失明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要确定是因为医疗机构的过错才导致了患者双目失明。最后,还需要看医务人员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失。 如果经过鉴定,双目失明属于医疗事故,那么赔偿的问题也有相应的规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1. 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这意味着,因为医疗事故导致后续治疗眼睛的费用,都可以要求赔偿。 2. 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比如患者因为双目失明无法工作,这段时间的收入损失就可以得到赔偿。 3.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如果患者住院治疗,这笔费用也能得到补偿。 4. 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双目失明一般会被认定为较高等级的伤残,患者可以获得相应的生活补助。 6. 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比如为了方便生活,需要配置的导盲用具等费用。 7. 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 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 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 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 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双目失明对患者精神上造成的痛苦是巨大的,患者可以要求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具体的赔偿流程,一般是先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确定为医疗事故后,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赔偿问题;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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