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公证是否需要双方在场?
我打算和配偶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可配偶最近很忙,不太确定他能不能和我一起去公证处。想知道离婚协议公证必须双方都在场吗?如果一方不能去会有什么影响呢?
展开


离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简单来说,就是让公证处来确认这份离婚协议是你们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也不违反法律规定。 从法律要求来看,离婚协议公证通常需要双方在场。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涉及到双方的身份关系和财产分割等重要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中关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约定,都需要双方亲自确认。如果只有一方在场,公证处很难核实另一方的真实意愿和相关情况。 双方都在场办理公证,能保证整个公证过程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在公证处,公证员会对双方进行询问,确认离婚协议是否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有无受到胁迫、欺诈等情况。双方也可以在公证员的指导下,对协议内容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确认。 若一方确实无法亲自到场,一般是不能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的。因为公证处无法仅凭一方的陈述和提供的材料,就对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双方的意愿进行准确判断。这也是为了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因身体原因确实无法到场,建议先与公证处沟通,看是否可以采取其他方式,如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等,但这种情况需要公证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公证原则上需要双方在场,以确保公证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