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需要双方到场吗?
我和配偶打算协议离婚,听说现在有离婚冷静期。但我们工作都很忙,很难凑到一起去办手 续。我想知道在离婚冷静期里,是不是每次都得双方一起到场?要是一方实在去不了,会不会影响离婚流程?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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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的离婚程序中,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里的一个重要环节。下面给您详细说说离婚冷静期是否需要双方到场的问题。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后,婚姻登记机关暂时不办理离婚手续,而是给予双方30天的时间去慎重考虑是否真的要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在申请离婚登记时,需要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这一步肯定是需要双方到场的。在离婚冷静期内,如果任何一方要撤回离婚申请,那么提出撤回申请的这一方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回手续。而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需要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意味着,离婚冷静期里有几个关键步骤是需要双方共同到场的,如果一方不去,离婚流程就无法继续进行下去。比如冷静期届满后一方未去申请发离婚证,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申请,之前的离婚申请就作废了。所以,离婚冷静期里很多重要环节都要求双方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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