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婚姻是否属于无效婚姻?
我家里人收了对方一大笔钱,就要我和那个人结婚,可我根本不愿意。我想知道这种买卖婚姻是不是无效的,在法律上能不能不作数,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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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买卖婚姻是否为无效婚姻,我们得先了解什么是买卖婚姻,什么是无效婚姻。买卖婚姻指的是第三方(通常是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结婚的行为。而无效婚姻,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从这些规定来看,买卖婚姻并不在无效婚姻的法定情形之内。 不过,买卖婚姻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侵犯了婚姻自由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买卖婚姻中往往存在胁迫的情况,受胁迫的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撤销后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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