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包含哪些内容?

我最近租了套商品房,听说有专门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但不太清楚具体内容。我想知道这个办法里对我们租客和房东都有啥规定,比如租金、维修责任这些方面,也想了解违反规定会有啥后果,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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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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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是为加强商品房屋租赁管理,规范商品房屋租赁行为,维护商品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以下从几个重要方面为你详细解读其内容。 首先是适用范围,该办法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及其监督管理。也就是说,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屋租赁活动都要依照本办法来执行。比如在城市里常见的居民将自己的商品房出租出去,就受到这个办法的约束。 关于租赁合同的订立和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一般应包括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以及其他约定。并且,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这就好比给租赁行为上了一个“保险”,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在租赁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方面,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例如,如果房屋的水管破裂,房东有责任及时维修。而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房屋转租,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转租给他人。转租时,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房屋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比如小李租了小张的房子,小李要转租给小王,就必须经过小张的书面同意。 在法律责任方面,如果出租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对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承租人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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