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房主是男方爸爸,他有权让儿媳妇滚吗?
我和老公结婚后一直住在拆迁房里,这房子房主是我公公。最近和公公闹了点矛盾,他说要让我滚出去。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他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利啊?我也挺担心自己没地方住的。
展开


在法律层面来分析公公是否有权让儿媳妇从拆迁房中搬离这个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在这个事件里,拆迁房的房主是男方爸爸,这就表明公公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从这一基本法律规定来看,公公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似乎是有权利决定房屋的使用情况,包括让儿媳妇离开。 然而,实际情况会更复杂。如果儿媳妇对该房屋享有居住权,那么公公让儿媳妇滚的行为就可能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比如,若公公、儿子和儿媳妇之间签订了书面合同,为儿媳妇设立了居住权并进行了登记,那么在居住权期限内,儿媳妇就有权居住在该房屋,公公不能随意让其离开。 另外,如果存在婚姻相关因素,比如儿媳妇和儿子婚姻关系存续,并且没有其他住房,从保障基本生活居住权益以及公平原则出发,法院在处理相关纠纷时也可能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不一定会支持公公让儿媳妇立即搬离的要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