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结婚后父母家拆迁的房子属于婚姻财产吗
我结婚后,父母家的房子拆迁了。现在对于这个拆迁房的归属有点疑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这房子能不能算我和我配偶的婚姻财产啊?是完全属于父母,还是有我和配偶的份儿呢?就想弄清楚这房子在法律上到底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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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结婚后父母家拆迁的房子是否属于婚姻财产,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拆迁房本身是父母的个人财产,且拆迁补偿是基于原房屋的产权和面积,没有因夫妻婚后居住、户籍等因素给予额外补偿,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该拆迁房一般属于父母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婚姻财产。比如,父母在儿子结婚前就拥有房子,拆迁时也只是按照房子本身的情况进行补偿,这房子就还是父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属于个人财产。 其次,如果拆迁补偿包含了因夫妻婚后居住、户籍等因素而给予的额外补偿,那么这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拆迁政策里按家庭人口数给予一定面积补偿,夫妻二人因户籍在而获得了额外面积,这部分对应的房产份额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再者,如果父母明确表示该房产仅赠与夫妻一方,并且有书面协议或者公证等有效形式予以证明,那么通常应认定为受赠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父母写了书面协议,说明拆迁房只给儿子,那这就属于儿子个人财产。 另外,如果婚后有一方的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了不动产,并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名下,那么这个不动产也将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生产经营收益等,夫妻对这些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是属于一方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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