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媳妇家拆迁分的房子是否跟丈夫有关系?

我和媳妇结婚几年了,最近她家那边房子拆迁分了新房。我就想知道,这新分的房子有没有我的份儿啊?是都算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就只属于我媳妇一个人呢?我想弄清楚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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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媳妇家拆迁分的房子跟丈夫是否有关系,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被拆迁的房子本身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这房子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购买的,或者是双方共同继承、受赠所得(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情形),那么拆迁后分的房子自然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特定情况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其次,如果被拆迁的房子是媳妇的个人财产。像房子是媳妇婚前就有的,或者是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媳妇一方的财产(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情形),那么拆迁分的房子就只属于媳妇个人,和丈夫没有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另外,如果拆迁分房时,存在一些特殊的分配因素,比如按照人口等因素分配,而丈夫作为安置人口之一获得了相应权益,那么丈夫对这部分权益所对应的房屋份额是有权利主张的。 总之,要确定媳妇家拆迁分的房子与丈夫有无关系,关键在于看被拆迁房屋的性质以及拆迁分配的具体情况。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双方共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夫妻一方财产:指依据法律规定,明确只属于夫妻中某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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