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拆迁分得四套房都给儿子后无家可归该怎么办?
我家拆迁,老人分到了四套房,都给了儿子。结果 现在老人被儿子赶出来,没地方住了。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老人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呢,能要回房子或者得到什么保障吗?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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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老人将拆迁所得的四套房都给予儿子后却陷入无家可归的困境,在法律层面是有相应的解决途径的。首先,我们要明白赠与合同这个概念。赠与合同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在一般情况下,赠与一旦完成,财产的所有权就转移给了受赠人。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老人无家可归这个情况里,儿子对老人负有赡养义务,却让老人无家可归,这显然属于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形。所以,老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行使撤销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之前对儿子的房屋赠与。一旦法院判决撤销赠与,那么房屋的所有权就会恢复到老人名下,老人也就重新拥有了房屋的相关权益。此外,即便老人不撤销赠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老人可以要求儿子支付赡养费,保障自己的生活居住需求,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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