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家拆迁房子给大儿子却没给小儿子该怎么办?
老家房子拆迁了,可父母把房子都给了大儿子,完全没考虑我。我心里很不是滋味,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我该怎么处理。想了解自己有没有争取权益的可能,要是想争取的话,具体该通过什么途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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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咱们来分析一下这种情况。拆迁补偿应该公平合理地分给有补偿权的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被征收人能获得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等。如果小儿子是被征收房屋的共有人或者属于有补偿权的人群,那他就有权利得到相应补偿。 从房子性质看,如果这房子是父母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父母有权决定怎么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小儿子一般不能强行要求分割。但要是房子属于家庭共同财产,比如是父母和小儿子共同出资建造或购买的,那小儿子就有权主张自己应得的份额。 遇到这种事情,建议小儿子先和家庭成员好好沟通,弄清楚拆迁补偿实际分配情况以及背后原因。毕竟都是一家人,和平解决最好。要是充分沟通后还是没法达成一致,那可以考虑找当地的调解机构帮忙调解,调解机构会站在中立的角度,帮助大家找到一个相对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 要是调解也没用,小儿子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在诉讼过程中,小儿子得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对拆迁房有权益,比如能证明房屋是家庭共有财产的文件、拆迁安置协议等。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审理,判定拆迁房的分配方式。 总之,小儿子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考虑家庭关系,尽量采取合适的方式解决问题。 相关概念: 被征收人:指的是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 家庭共同财产: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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