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房全都算父母的吗
家里农村的房子要拆迁了,我不太清楚这拆迁房的归属问题。想知道在法律上,是不是农村拆迁房就都算父母的,我有没有份呢?就想弄明白这拆迁房到底怎么算,是全归父母还是子女也能有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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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房并不一定全都算父母的。首先,要明确房屋的产权归属。如果房子的产权登记在父母名下,那么从产权角度讲,它属于父母的财产。根据《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处分、收益和使用的权利 ,这意味着父母对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有完全的支配权。 在拆迁时,拆迁补偿通常是给予房屋所有权人的。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拆迁补偿利益归父母所有,子女没有权利要求分割。比如,拆迁补偿的房屋价值补偿部分,这是对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自然归房屋所有者即父母。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子女和父母居住在一起,并且拆迁安置房的面积是按照人头数确定的,比如每人按一定面积分配安置房,那么子女对分配给自己面积的安置房是有权益的。再比如,父母都已经过世了,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并可继承其合法的私有财产,此时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拆迁房。 另外,如果父母通过书面协议等方式明确表示将拆迁房赠与子女,那么子女也能获得相应权益。接受赠与的财产,除非明确规定了只归夫妻一方,否则将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所以如果父母只想给子女个人,可以做公证赠与或签署书面协议明确。总之,农村拆迁房是否全算父母的,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相关概念: 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 法定继承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被继承人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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