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是在所在地吗
我打算起诉离婚,不太清楚具体应该在哪个地方起诉。不知道是要在自己所在地,还是对方所在地,又或者有其他规定。想了解一下在确定离婚起诉地点上都有哪些规则和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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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的地点并不是随意确定的,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 首先是一般原则,也就是“原告就被告”。这意味着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这里所说的住所地,一般指的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要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样,该怎么办呢?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住院就医的地方不算哦。这种情况下,就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相关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其次存在特殊情况。如果被告不在国内,或者被宣告失踪、死亡了,又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了,那么原告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提出离婚诉讼;要是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得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另外,还有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一年等不同情况的规定。比如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总之,在确定离婚起诉地点时,要对照自身实际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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