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应该在哪里打官司?
我和另一半感情破裂打算起诉离婚,可不知道该去哪里打官司。我们俩的情况有点复杂,我不太清楚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想了解一下在各种情形下,离婚起诉的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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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打官司的地点,要依据不同情况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要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里的被告住所地通常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要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那就应到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相关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确定离婚起诉的管辖法院,要先判断属于一般情况还是特殊情况,再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具体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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