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文后校园招聘严禁限定院校和性别吗?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在参加校园招聘时,发现有些企业限定了招聘院校和性别,听说教育部有相关发文,想了解下现在校园招聘是不是严禁限定院校和性别了,这样做企业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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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招聘严禁限定院校和性别这一规定,是教育部为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提出的要求。从法律层面来看,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所倡导的平等就业原则相契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该法第二十七条也着重指出,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这说明在就业过程中,性别不应成为限制因素。 此外,对于限定院校的问题,虽然教育部发文予以禁止,但目前并没有专门的法律条文明确规定限定院校的行为属于违法。不过,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就业原则。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准则,在就业市场中,每个毕业生都应该有平等的机会展示自己的能力和才华。 教育部发文严禁校园招聘限定院校和性别,是从政策层面进一步推动就业公平。如果企业违反这一规定,从法律角度看,限定性别招聘可能面临法律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二条对其进行处罚。而对于限定院校的行为,虽然没有直接的法律制裁,但可能会受到舆论监督和政策约束。总之,这一规定是为了保障毕业生能够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竞争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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