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伤害算工伤吗?

我上下班都是骑电动车。今天下班路上,我正常骑行,一辆汽车突然违规变道,把我撞倒了,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我受伤去了医院,这耽误工作还得花钱治疗。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在上下班途中,因为对方主要责任出的交通事故,能不能算工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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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伤害一般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对于“上下班途中”,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上下班途中”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也就是说,只要是符合常理的上下班路线和时间,都可以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其次,“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伤害”,这里需要有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必须要有交警等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且认定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才能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结合您的情况,如果您有交警出具的对方负主要责任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同时您是在合理的下班时间和路线上发生的事故,那么您就满足了认定工伤的条件。您可以要求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若单位不申请,您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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