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我下班回家路上遇到了交通事故,身体受了伤。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属不属于工伤,也不知道后续该怎么处理。我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下班后发生交通事故到底算不算工伤呢?有什么判断标准和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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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下班后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包含了几个关键要素。第一是“上下班途中”,一般指的是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线。合理时间不仅仅是正常的下班时间,还包括因为加班、处理工作收尾事宜等合理延迟的下班时间;合理路线则包括了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以及在上下班途中顺便从事一些合理的生活必需活动的路线,比如下班顺路去菜市场买菜等。 第二是“非本人主要责任”,这就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如果在事故中,职工被认定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么就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只有在职工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举例来说,如果一名职工在下班后按照正常路线回家,途中遭遇了交通事故,经过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该职工在此次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那么这种情况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但要是该职工违反交通规则闯红灯,导致自己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那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所以,下班后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是否处于合理的上下班途中以及事故责任的认定情况。如果职工认为自己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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