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孩子上学、上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我每天都会先送孩子上学,然后再去上班。结果有一天在这个过程中遭遇了交通事故,我就想知道,像我这种送孩子上学再去上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情况,在法律上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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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送孩子上学然后上班的途中遇到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上下班途中”这个概念。根据法律规定和通常理解,“上下班途中”是指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以及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送孩子上学再去上班,一般可以看作是合理的上下班路线的一部分。 其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就意味着,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可能认定为工伤。一是发生了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二是本人在事故中不承担主要责任,比如经过交警部门认定,本人承担次要责任、同等责任或者无责任。 举个例子,如果在送孩子上学然后上班的路上,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了,经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那么这种情况就很可能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但要是因为自己闯红灯、逆行等严重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导致事故发生,并且被认定为承担主要责任,那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所以,送孩子上学、上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是否为工伤,关键在于是否符合合理路线以及是否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两个要点。要是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及时向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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