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计税和综合计税哪个更有利?
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发现有个人计税和综合计税两种方式。我不太清楚这两种计税方式的区别,也不知道哪种对我更有利。我平时除了工资收入,还有一些劳务报酬。想了解下这两种计税方式具体怎么算,哪种更适合我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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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计税和综合计税是个人所得税征收中的两种不同方式,哪种更好需要根据个人具体情况来判断。 个人计税,一般是指对某些特定类型的收入单独计税。比如说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这些收入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是按照各自的计税方法来计算的。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然后依照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综合计税,则是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适用相应的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 如果个人收入来源比较单一,主要是工资薪金,且专项扣除等扣除项目较少,可能个人计税和综合计税最终缴纳的税额差异不大。但如果收入来源多样,有较多的劳务报酬等其他所得,并且扣除项目较多,综合计税可能会更有利。因为综合计税可以将各项收入汇总后统一扣除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等项目,有可能降低整体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纳税金额。但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劳务报酬等收入预扣预缴时税率较低,而综合计税时由于汇总收入较高适用更高税率,可能会导致综合计税缴纳的税额更多。所以,要确定哪种计税方式更好,需要具体计算两种方式下的应纳税额,进行比较后才能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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