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超过三年该怎么办?


当遇到医疗纠纷超过三年的情况,我们需要从诉讼时效的概念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分析处理。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法律给你规定了一个时间范围,在这个时间里你要去法院告别人解决纠纷,过了这个时间,虽然你还能去法院起诉,但是如果对方拿诉讼时效来抗辩,你可能就会败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如果医疗纠纷超过了三年,首先要看看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比如你在这三年里向医院主张过权利,要求赔偿,那么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要是不存在这些情形,虽然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但你仍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法院不会一开始就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不受理你的案子。如果医院没有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法院还是会正常审理并作出判决。但如果医院提出了诉讼时效抗辩,法院查明后可能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此外,即使不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你还可以尝试与医院协商解决纠纷,或者向卫生行政部门等相关机构申请调解。这些途径可能不需要考虑诉讼时效的问题,有可能为你解决医疗纠纷提供一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