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拖欠工资超过一年就不管了吗?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拖欠我工资一直没给。现在距离被拖欠工资已经超过一年了,我还能要回这笔钱吗?不知道法律对于这种拖欠工资超一年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会不会就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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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拖欠工资超过一年并非就完全不管了。下面从劳动仲裁和诉讼两个方面来详细说明。 从劳动仲裁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不过,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还在存续,那么随时可以申请仲裁追讨被拖欠的工资。若劳动关系已经终止,就需要在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从诉讼角度来说,如果劳动争议经过仲裁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阶段,同样也会考虑时效问题。而且即便超过了仲裁时效,如果劳动者有合理的理由,比如一直在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等,法院也可能会综合考虑具体情况来审理案件。所以,即使拖欠工资超过一年,劳动者也还是有机会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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