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人工资多久法律不再予以保护?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之前公司就有过拖欠工资的情况。现在我打算离职了,就担心之后去追讨之前被拖欠的工资会不会有时间限制,想了解一下从法律上来说,拖欠工人工资过了多久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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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还存续,那么无论拖欠工资多久,法律都会保护劳动者追讨工资的权利,因为这种拖欠工资的侵权行为一直在持续。 但要是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追讨工资的仲裁申请,超过这个时间申请劳动仲裁,可能就不受法律保护了 。 这里需要注意,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会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比如劳动者在离职后半年的时候向公司主张过要被拖欠的工资,那么这个仲裁时效就会中断并重新计算 。 另外,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时,劳动者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要求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如果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相关概念: 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不行使权利,就会丧失通过仲裁程序获得保护的权利。 时效中断:是指在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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