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9级伤残赔偿标准在不同情形下有所不同,常见的有工伤和人身损害两种情况。 首先说工伤情况。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可享受以下待遇:一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是当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如在湖南,七到十级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中,九级分别为8个月本人工资。 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职工治疗工伤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紧急时可先到就近机构急救,符合相关目录和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放;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内原待遇不变,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可适当延长但不超12个月;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再说人身损害情况。赔偿项目有医疗费,实报实销,涵盖住院、康复训练、工伤复发等期间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是地方规定标准乘以住院天数;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可要求支付;辅助器具费用,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安装相关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标准;还有误工费等,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相关概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用于工伤治疗的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用于就业安置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