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聚餐结束时摔伤算工伤吗?


在探讨在公司聚餐结束时摔伤是否算工伤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对于公司聚餐,它是否属于工作相关活动,是判断是否为工伤的关键。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组织的聚餐是为了团队建设、业务交流、工作安排等与工作相关的目的,那么可以认为是工作的一种延伸。在这种情况下,聚餐结束时摔伤,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比如,聚餐是为了庆祝公司完成一个重要项目,同时在聚餐过程中还对后续工作进行了简单的交流和安排,那么这个聚餐就与工作有较强的关联性。 然而,如果公司聚餐仅仅是员工之间的一种娱乐活动,与工作没有直接关联,那么在聚餐结束时摔伤,通常就很难认定为工伤。例如,公司只是组织大家一起吃饭、娱乐,没有涉及任何工作相关的内容。 此外,即使聚餐与工作相关,还要考虑摔伤的具体情况。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如自身醉酒、故意打闹等导致的摔伤,可能也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而如果是因为餐厅地面湿滑、设施不安全等外部原因导致的摔伤,且聚餐属于工作相关活动,那么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在实际操作中,工伤认定需要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所以,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及时向单位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提供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作出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