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上班途中撞伤人,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吗?
我是一家公司老板,我们公司有个员工在上班途中撞伤人了。伤者家属找到公司,要求公司承担责任。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到底有没有责任。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看,员工上班途中撞伤人,单位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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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员工上班途中撞伤人的情况下,判断单位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依据具体情形,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这涉及到侵权责任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这里的关键在于“执行工作任务”。 员工上班途中,通常被认为是处于前往工作地点的过程,并非直接在执行工作任务。一般情况下,上班途中是员工为了到达工作岗位而进行的个人行为,与工作任务没有直接的关联。所以,按照正常理解,单位对于员工在上班途中撞伤人的行为,通常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然而,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员工是受单位的指示,在上班途中顺便去办理与工作相关的事务,并且撞伤人的行为与该工作事务有直接联系,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是在执行工作任务。例如,单位临时要求员工在上班路上顺便去给客户送一份重要文件,员工在送文件过程中撞伤人,此时单位可能需要承担责任。 另外,如果员工在撞人事故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即使单位承担了责任,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单位在承担责任后,是可以向该员工进行追偿的。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员工上班途中撞伤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但特殊情况除外。在实际处理中,还需要根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依据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单位是否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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