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故意多发工资再扣回算犯罪吗?


要判断单位故意多发工资再扣回是否算犯罪,需要从多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白工资的性质。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约定等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 单位故意多发工资再扣回的情况,如果单位有合理的解释和正当的理由,比如是因为计算错误先多发了,之后再进行纠正扣回,这种情况通常不属于犯罪行为。这属于正常的财务纠错范畴,类似于你去商店买东西,收银员多找了钱,之后又要回去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单位的目的不是非法占有劳动者的工资,只是对之前错误发放的纠正。 然而,如果单位是出于非法占有劳动者工资的目的,故意多发工资然后再扣回,这就可能涉及违法行为。若这种行为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可能构成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判断是否构成诈骗罪时,关键要看单位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以及劳动者是否因为单位的这种行为遭受了经济损失。 如果劳动者遇到单位故意多发工资再扣回的情况,首先要与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单位说明理由。如果单位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劳动者也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以备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使用。总之,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权利,遇到问题时及时采取合法的措施来保护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