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帮别人过账是否会犯罪?


单位帮别人过账是否会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过账”的含义。过账简单来说,就是将资金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在正常的商业往来和经济活动中,过账是一种常见的操作,本身并不违法。例如,企业之间正常的贸易结算,资金通过银行账户进行流转,这就是合法的过账行为。 然而,如果单位帮别人过账的行为涉及到违法犯罪活动,那就另当别论了。 如果单位明知他人利用过账来进行洗钱活动,仍然提供帮助,那么就可能构成洗钱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单位帮别人过账是为了帮助他人逃避纳税义务,那么可能构成逃税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此外,如果单位帮别人过账是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诈骗、非法集资等,也可能会被认定为相关犯罪的共犯。在司法实践中,判断单位是否构成犯罪,关键在于单位主观上是否明知他人的行为违法,以及是否有帮助他人实施违法犯罪的故意。如果单位只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提供了过账服务,并且没有从中获取非法利益,一般不会被认定为犯罪。但单位有义务对资金的来源和用途进行合理的审查,如果未尽到审查义务,可能也会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总之,单位在进行任何资金操作时,都应当谨慎审查,确保合法合规,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