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紧急避险占用他人财产是否需要赔偿?

我为了躲避一辆突然失控冲过来的汽车,情急之下推开路边停放的一辆自行车,结果导致自行车损坏。这种因为紧急避险占用了别人财产的情况,我是否需要对车主进行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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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结合到紧急避险占用他人财产的情况,如果是因为他人的行为引发了危险,那么应该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来对被占用财产的损失进行赔偿。例如,上面例子中因躲避失控汽车推开自行车致其损坏,若汽车失控是驾驶员的过错,那么应由该驾驶员对自行车车主进行赔偿。若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比如为躲避泥石流冲进他人房屋,紧急避险人通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不过,如果紧急避险人采取的措施不合理或者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该出现的损害,那么紧急避险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为了躲避一只小猫,却将他人价值高昂的古董花瓶砸坏,这种情况可能就属于措施不当,避险人需要对花瓶的损失承担适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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