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吗


协议离婚的内容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具有法律效力。 首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协议离婚和离婚协议。协议离婚就是夫妻双方自愿商量好,达成一致意见后决定离婚。而离婚协议呢,就是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以及解除婚姻后对财产怎么分、子女由谁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这表明,离婚协议要想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满足几个条件。 一是协议内容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就是说双方是真心实意这样商量好的,不存在一方欺骗、胁迫另一方的情况。比如一方以威胁对方生命安全的方式强迫对方在财产分割上做出不合理让步,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就不符合要求。 二是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例如约定逃避法定义务的债务分配条款就是无效的。 三是要完成离婚登记程序。离婚协议在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前,并不产生法律效力,此时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只有在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离婚协议才正式生效,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一旦离婚协议生效,双方就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要是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依据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对方履行。而且,如果在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离婚协议显失公平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离婚协议。 相关概念: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以及婚姻关系解除后的一系列问题达成的书面约定。 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法定程序,完成该程序并领取离婚证后,婚姻关系才解除,离婚协议才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