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另一方代签的合同离婚了还有效吗
我和另一半离婚了,离婚前有一些合同是对方代我签的,现在就很疑惑这些合同在离婚后还有没有效啊?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是怎么判定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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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另一方代签的合同在离婚后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一般的合同,如果代签一方取得了被代签方的授权,那么这份合同是有效的。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只要有合法授权,代签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其次,如果代签时没有取得授权,但被代签人事后进行了追认,也就是明确表示认可这份代签合同,那么合同同样有效。 另外,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善意相信代签行为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合同也可能对夫妻双方都有效。所谓善意,就是这个人在当时的情况下,有合理的理由相信代签是经过被代签方同意的。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像离婚协议、遗赠抚养协议等涉及到人身性质的合同,必须由当事人自己签署,即使是夫妻另一方代签,离婚前后都是无效的。这是因为这类合同涉及个人重要的人身权益和意愿,不能随意代理。 相关概念: 委托代理:就是一方委托另一方,让其以自己的名义去实施一些民事法律行为,产生的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追认:指被代签人事后明确表示认可他人之前没有经过自己授权的代签行为。 善意相信:指一个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基于一些合理的情况,有理由相信某个行为是经过相关人同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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